花2000元买个熊猫雕塑摆门口 版权方开口就索赔10万
2026-05-21 14:39:02 来源: 游民星空 作者:未知
现在,“文化维权”越来越多了,版权意识提高是好事,但是权利滥用也造成了很多被维权的困扰。
成都一家甜品店店主杨女士(化名)怎么也没想到,一年前花2000元网购的熊猫雕塑摆件,如今竟让自己卷入一场著作权侵权纠纷,被版权方索赔10万元。
2025年3月,杨女士在淘宝下单购买了一只1.2米高的大熊猫雕塑,摆在当时成都成华区的甜品店门口。
今年3月,她收到法院传票,起诉方是北京乐自天成文化
杨女士在开庭前拒绝了从10万元降至5000余元差旅费的调解方案,“我通过正规渠道买的,要告也是告卖家,为什么告我?”
收到传票后,杨女士第一时间将熊猫摆件撤离门口,用黑色塑料袋包裹封存,不再对外展示。
天眼查信息显示,北京乐自天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,专注于IP玩具开发与销售,拥有286条专利信息和852条著作权信息。该公司此前也曾对其他小商户提起过类似诉讼。
律师指出,依据《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二条,使用他人作品需经著作权人许可,否则可能构成侵权。但杨女士属正常购买,能提供完整购买凭证,可从“主观上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侵权”的角度进行抗辩。对于“版权方为何不告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、只告终端使用者”的疑问,律师解释这属于“漏列被告”情形,杨女士可向法院申请追加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为被告,将责任链条向前端转移。
对此类起诉,律师给出具体应对建议:
保留完整证据链。订单截图、支付记录、物流信息等都要保存好,证明商品有合法来源。
申请追加被告。向法院申请将网店卖家和生产厂家追加为共同被告,把责任引向源头。
主张合法来源抗辩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九条,如能证明产品有合法来源,可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核对权利方资质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等渠道核实对方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真实性、权利范围及有效性。
警惕恶意诉讼。如果权利方存在批量起诉小商户、索赔金额远超实际损失、绕开源头只告终端等特征,可能涉嫌滥用诉权甚至敲诈勒索。若对方以“不和解就告到底”等方式施压索要钱财,可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

